服役期間曾揚言退伍後要寫本《我所知道的爛國軍》,仔細思索這書實在沒賣點,對國軍歌功頌德,還可上莒光園地或《奮鬥》月刊;反之,國軍的無腦行徑,乃眾所皆知,但若不寫,又難抒發怨氣。

 

昔日砲排同袍來電,邀約其退伍日聚餐敘舊,聊及軍中生活近況,小小抱怨退伍前只因上級長官一句話,又改成得上甲服哨,政策變來變去。

 

國軍是我看過最會朝令夕改的單位,每次收假必須主動詢問政策哪裡不一樣,講好聽大概是為了讓軍人習慣戰場千變萬化,說難聽就只是長官個人喜好和上級一句(蠢)話。

 

以服裝來說,在憲兵實戰單位服役,早年無論戰備與否,依照憲兵傳統,操課、戰備演練均著操作服,上哨穿甲服,安官著操作服。之後顧及操作便利,改成戰備迷彩,上哨才甲服,又考量節省更衣時間,再改成戰備時一律穿迷彩服,非戰備則維持憲兵服,我下部隊剛好就是這種制度。

 

約莫退伍前兩個月,上級發「電話記錄」,要求戰備單位無論戰備與否,即便上哨,均穿迷彩服,弟兄皆大歡喜,沒有甲服哨、不穿軍便服,省去很多整理服裝時間,吊掛甲服的小房間也鎖了起來。好景不長,退伍後兩個月,又因上級長官一句話,上哨必須維持憲兵傳統穿著甲服,於是平時穿迷彩,上哨則穿甲服與操作服。

 

一年之內連三改,再改也是指日可待。台版「超級變變變」冠軍,國軍!

 

講到服裝,不得不提我當兵併發症,足底筋膜炎!真相只有一個,鞋太小!

 

憲兵通常不穿迷彩鞋,而是全黑的大頭皮鞋,二階段憲訓時才會發,當時因為裝備短缺,只能拿到同一尺寸的鞋子,為了省麻煩,憲校幹部就把不合尺寸的鞋子硬送到大夥手上,請我們下部隊後再換;作業看似合理,可偏偏沒給我們「啣補單」(證明欠發或尺寸不合),別說國軍作業緩慢,就連跑更換程序都有問題。

 

沒得換怎麼辦?我的腳大概是美國尺寸14號,尋無退伍弟兄留下的鞋可穿,無法削足適履,只好自掏腰包「私購軍品」,而軍用品店市售品最大的尺寸,只勉強塞得下,我便穿那不合腳的軍靴硬撐到退伍。至於新訓時發的迷彩鞋,一星期便開口笑,花錢修過兩次,修鞋老師傅說品質很差,於是乾脆買雙廣受好評的「軍威牌」。

 

自己買裝備才能高唱從軍樂,真該向國家求償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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